據了解,2017年7月1日,國家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增值稅稅率,將原執行13%的貨物下調為11%,同時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有效降低了從事茶產業納稅人的稅收負擔。2018年2月1日起,云南省又將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茶葉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精深加工企業納稅人外購農產品(毛茶)進項稅的實際抵扣率為13.79%。此次稅率調整,再次讓茶企享受到了實實在在的紅利。
瀾滄古茶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楊麗華說:“根據企業年度計劃實現2億元銷售額測算,2018年公司預計少繳增值稅將超過240萬元,正好可用于今年對原料收購的投入。”
據悉,此次新政還統一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賦予納稅人自主選擇權。其中,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分別由50萬元和80萬元統一上調至500萬元,并在2018年內允許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可滿足部分小規模納稅人享受3%低征收率的需要。
截至2018年7月23日,普洱市123戶從事茶葉生產、銷售的納稅人完成了轉登記工作,該部分納稅人轉登記前累計12月銷售額2598.98萬元,預計減稅超過128萬元。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