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早在2011年,北京市就成為全國*個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城市。截至去年底,北京已經啟動了海淀區唐家嶺、海淀區溫泉鎮太舟塢村、朝陽區平房鄉平房村、海淀區西北旺鎮皇后店村和昌平區北七家鎮海鶄落村等5個試點項目,各試點項目進展順利。
近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北京市關于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重要舉措的行動計劃》發布,其中就明確提出推進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鼓勵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產業園區建設職工宿舍。
在上述背景下,8月2日,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京農交所)主辦了首都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專題論壇,論壇以“規范中發展,創新中前行——集體租賃住房的探索與展望”為主題,邀請政府主管部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類市場運營機構、金融機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等有關各方云集一堂,聚焦集租房建設工作,共同尋求有效規范和盤活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的具體途徑,進一步促進集體租賃住房市場的健康和創新發展。
“集體租賃住房試點的開展,不僅有助于完善北京市的住房體系,擴展了集體土地的利用,拓寬了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增收渠道,同時也為金融機構和運營單位帶來了新機遇。”北京市農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勇在致辭中表示,北京農投公司和北京農交所將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自身優勢,做好政府主管部門得力助手,聚集市場多方資源,共同為集體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工作獻計獻策。
目前,集體建設用地租賃住房還屬于新生事物,有關的試點工作政策性也比較強,針對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社會各界都給予了高度的關注。如何正確理解有關的政策,北京市相關的試點工作又是如何部署推進的?對此,北京市規土委耕保處處長關愛軍介紹,為全面貫徹中央關于“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北京市從2017年開始,計劃到2021年的5年內,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用于建設集體租賃住房。同時,聯合印發了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有關意見,明確了集體租賃住房項目的4個基本原則,包括符合規劃、市場對接、只租不售和維護農民權益。她強調,為保障農民長遠生計,集體租賃住房是農民集體持有的一種租賃的產業,可以出租獲取收益,不得對外出售或者以租代售,堅決杜絕開發建設小產權房。
作為北京市*農村生產要素交易的專業化平臺和服務性機構,北京農交所為落實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有關政策,緊跟改革進程,以集體資產規范交易為切入點進行了探索。北京農交所總經理劉峰表示,集體土地建租賃住房項目中,村集體選擇建設方和運營方的過程屬于農村的重大經濟事項,為了保護農民的自主權和合法利益,規范交易尤為重要,而傳統的競價方式并不適用。
“因為并不是錢多少的問題,這里面涉及到了很多的相關條件,比如說,未來分紅的時間和比例,解決就業的相關問題,產業的發展等方面,針對這種多指標的方式,我們就推出了綜合評議。”劉峰解釋說,綜合評議分為民主決議、鄉鎮審核、掛牌公示、報名參選、綜合評議、簽約鑒證等6個流程,每一個環節都有嚴格的監督和評估,以此來充分保護農民的利益,保障他們未來長久穩定的收入。
事實表明,集體租賃住房的建設項目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離不開金融機構的支持。對此,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分行、北京銀行、北京農商銀行,北京信托、首創新城鎮基金等多家金融機構進行了相關探索。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分行公司部王學偉表示,去年,北京分行正式宣布進軍北京住房租賃市場,“集體土地租賃住房建設項目是我分行支持的項目,針對集體土地建設的特點,我們推出了針對性的住房租賃支持貸款和住房租賃經營貸款,產品覆蓋了集體土地租賃住房建設、裝修、改造、家具、家電配置等全流程的融資要求,具有貸款期限長、擔保方式靈活等一系列優勢。”他介紹,建行已經推出了租賃市場的產品。
隨著北京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政策的出臺和實施,相關試點的農村逐漸結束了“吃瓦片”的日子。據了解,海淀區西北旺鎮唐家嶺作為北京*批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項目,從2016年開始,該村開始實行農村集體改制,村民委員會改制為股份經濟合作社,村民根據擁有的土地分配股份額,以股份的形式參與集體土地的管理。改制后,每個村民年終收益可達1萬多元。
在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和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大背景下,此次論壇活動的舉辦,為集體租賃住房建設的政策實施、項目落地、產品支持等提供更廣闊的思路和提升空間,讓鄉村共享租房時代的紅利。同時,也體現出在集體租賃住房政策落實過程中,北京農交所充分發揮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的“政策引導”“資源配置”和“價值發現”功能,推動實現社會資本與農村要素資源的高效對接,為首都“三農”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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