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任務完成,《麗江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辦法(2018—2020年)》(以下簡稱《辦法》)提出,要加強統籌協調,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種資源,強化各項舉措,穩步有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突出問題治理,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的突出短板,讓農民群眾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為與全國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發揮村民主體作用
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強化黨員意識、標桿意識,帶領農民群眾推進移風易俗、改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質量。健全村民自治機制,保障村民權益。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多渠道籌措資金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開展農村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傳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鄉風,提升農村文明素質和文明程度。
制定完善村規民約,將村莊規劃管控、環境衛生、村容村貌、古樹名木保護、公共設施管護、推動移風易俗等要求納入村規民約,建立健全村民議事會等鄉風評議組織,促進農民群眾養成共管共享的良好習慣,明確村民維護公共環境責任,鼓勵村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全程參與農村環境整治規劃、建設、運營、管理。
強化政策支持
加大政府投入,在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補助資金的同時,建立市、縣(區)政府共同投入機制,統籌整合相關涉農資金,保障村莊規劃編制、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的經費投入。
明確補助標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國家金融支持政策,積極申請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爭取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運用抵押補充貸款等方式提供的信貸支持。不斷創新融資機制,支持收益較好、實行市場化運作的農村基礎設施重點項目開展融資。
鼓勵各類企業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調動社會力量支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強化技術和人才支撐,組織高等學校、科研單位、企業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關鍵技術、工藝和裝備研發。加強農村人居環境項目規劃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人員技術培訓,加快培養鄉村規劃設計、項目建設運行等方面的技術管理人才和“工匠”,選派專業人員駐村指導。
完善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中央部署、省負總責、州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市委、市政府對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負總責,明確牽頭責任部門、實施主體,提供組織和政策保障,做好監督考核,做好組織推動、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強化縣級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做好項目落地、資金使用、推進實施等工作,對實施效果負責。成立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各項工作。
建立督查檢查考核驗收機制,健全完善督查、部門聯動、宣傳、培訓等工作機制,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各項重點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市級每年一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治理標準和法治保障,建立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術、施工建設、運行維護等標準規范,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制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鄉村清潔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組織開展農村美麗庭院評選、環境衛生光榮榜等活動,增強村民保護人居環境的榮譽感,多形式、全方位宣傳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宣傳先進典型,激發農村基層干部和廣大村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人居環境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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