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農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切實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加強農藥生產、經營、使用監管,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主動作為,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管職責,推進農藥監管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再上新臺階。
據了解,合肥市將重點檢查農藥登記證、生產許可證或批準證書等證件是否齊全,農藥產品是否依法依規生產,原材料采購與產品生產銷售記錄是否規范。重點檢查是否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是否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違規銷售高毒農藥、無證農藥、假冒偽劣農藥等行為。重點監控專業化規模化農產品基地、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督促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農產品生產過程農藥使用記錄,如實、及時記錄使用農藥的時間、品種和數量,記錄留存不少于兩年。
對因農藥監督管理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認真等失職瀆職、徇私枉法行為導致出現人畜安全、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法依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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