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浙江省糧食生產能力、土地要素保障能力,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下發(fā)《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以下稱《實施意見》)。近日,浙江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浙江省耕地保護新聞發(fā)布會,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浙江省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工作情況,并對《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浙江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目前,浙江省已劃定*基本農田2399.5萬畝,其中*基本農田示范區(qū)1003萬畝,建成高標準農田1535萬畝。《實施意見》明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18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2398萬畝,*基本農田示范區(qū)不少于1000萬畝,糧食生產功能區(qū)不少于800萬畝,累計建成2004萬畝高標準農田,耕地保護制度更加完善,占補平衡管理更加規(guī)范,節(jié)約集約用地水平不斷提高,實現數量、質量、生態(tài)“三位一體”耕地保護新格局,力爭在全國率先建成國土資源節(jié)約集約示范省。
《實施意見》要求,*基本農田及示范區(qū)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嚴格執(zhí)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制度。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建設占用耕地繳費標準按照當地耕地開墾費*標準的兩倍執(zhí)行;占用示范區(qū)耕地的按三倍執(zhí)行。“體現了對*基本農田特別是示范區(qū)的特殊保護。”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拓寬補充耕地的方式和途徑,完善補充耕地分級統(tǒng)籌制度,建立以數量為基礎、產能為核心的占補平衡新機制,探索“補改結合”建設項目占補平衡新途徑。
農業(yè)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