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市河道設立“河長”之后,北京市的湖泊也有了“湖長”。近日,北京市水務局正式發布《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工作方案》,本月底前,全市41個湖泊建立區、鄉鎮(街道)、村級湖長體系,與全市各級河長統籌管理,為維護湖泊健康生命、實現湖泊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重要湖泊 設區鎮村三級湖長
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17年北京市全面推行河長制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時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工作機制并取得了一定成績。為了健全湖泊管理保護機制、強化湖泊系統治理修復、嚴格湖泊水域岸線管控,北京市水務部門制定了湖長制工作方案。
根據工作方案,北京市水務普查數據認定的41個湖泊分級設置湖長,涉及7個區。其中東城區5個、西城區12個、朝陽區10個、海淀區10個、豐臺區2個、房山區1個、大興區1個。重要湖泊設立區級、鄉鎮(街道)級、村級三級湖長,納入河長制組織體系,其他湖泊設置兩級湖長。
*層級湖長 是*責任人
每個湖泊*層級湖長是*責任人,對湖泊的管理保護負總責,確定湖泊管理保護目標任務,組織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明確各級湖長職責;其他各級湖長按職責分工落實“一湖一策”方案,做好湖泊巡查、監測等相關工作;直接管護責任湖長,即湖泊管理單位負責人,負責湖泊管理范圍內(包括湖泊水面)綠化美化、環境保潔、污染物清理、設施管護、水華防治、涉湖不文明行為提醒警示、涉湖違法違規行為制止舉報等,因地制宜建設海綿型公園,加強雨水資源利用,維護良好生態環境。
考核問責機制 納入河長制體系
在考核方面,湖長制考核、問責機制一并納入河長制相關體系。鄉鎮(街道)級及以上湖(河)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湖泊下一級湖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湖泊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湖泊面積萎縮、水體惡化、生態功能退化等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公眾可通過湖長公告、湖長信息公示牌、河長APP、微信公眾號、社會監督員等多種方式加強社會監督。
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月底前,各區要建立完善湖長體系,進一步細化各級湖長職責,向社會公示各級湖長名單,實現“湖長制”全覆蓋。10月底前,各區要完成湖長公示牌設立和更新工作,調查摸清湖泊面積、水量等基本情況,編制湖泊名錄,完成湖泊基礎信息表,收集湖泊水資源、水域岸線、水生態、水環境等動態數據信息,建立一湖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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