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月27日至8月3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草案)》。草案明確,占用耕地建房等將繳納耕地占用稅。
草案要求,稅額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按人均耕地面積的不同,在5-50元/平方米間分為10至50元、8至40元、6至30元、5至25元四檔幅度稅額;稅款按實際占用耕地面積和規定的適用稅額*性征收。
各地區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額幅度內提出,適用稅額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國務院規定的平均稅額。
經濟發達且人均耕地特別少的地區,適用稅額可以提高不超過50%;占用基本農田的,適用稅額應當在相應基礎上提高50%。
前幾年,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的房子越蓋越漂亮,也越蓋越大。有的是農民自建的,有的是城市居民“租建的”,這可能會牽涉到占用耕地的問題。至于像“大棚房”之類,就直接是違法建筑了。如果按照上面的稅額標準計算,對于農村居民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了,而且,并不確定稅額是否會繼續上調。
大家都知道,我國的耕地面積正在逐年下降。所以中央政府提出目標,“到2020年全國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億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15.46億畝,確保建成8億畝、力爭建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
面對土地新的發展背景,草案提出了“占用耕地建房需依法繳納耕地占用稅”,既然要保住“耕地紅線”,那么,稅額*不會太低,所以現在想占用農地建房的要考慮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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