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強調統籌規范創建工作,建立規范糾偏機制,堅決淘汰一批缺乏產業前景、變形走樣的小鎮和小城鎮。
《通知》提出,各地區要分類明確特色小鎮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模式。在創建名單中,要逐年淘汰住宅用地占比過高、有房地產化傾向的不實小鎮,政府綜合債務率超過*的風險小鎮,以及特色不鮮明、產鎮不融合、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小鎮。
作為一種“產、城、鄉”結合的創新經濟模式,特色小鎮在2016年剛提出時,便被寄予新型城鎮化發展和鄉村振興的厚望。在短短兩年內,各地紛紛上馬特色小鎮。不過,過多的建設也導致特色小鎮一度出現泛濫趨勢。不僅如此,部分地區還出現了打著特色小鎮名義搞圈地開發的現象。另外,一些脫離實際,盲目立項、盲目建設的特色小鎮項目,也導致了資源浪費等問題的出現。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2017年12月,國家發改委等四部委曾經聯合發文,提出不能把特色小鎮當成筐、什么都往里裝。部分地區也根據實際情況,推出了特色小鎮淘汰機制。然而,日前發改委發布的《通知》則意味著,在經歷了兩年的迅速擴張之后,特色小鎮迎來了強監管下的洗牌期。由此看來,隨著政策監管趨嚴,這一輪特色小鎮建設熱潮有望降溫。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認為,目前,很多特色小鎮的發展是一種盲目的跟風擴張。但之所以叫“特色”小鎮,就是要有自己的差異性和獨特性。這需要特色小鎮建設把精力放在少數行業的發展上,讓小鎮的行業凸顯“專業性”,從而擁有在市場上競爭的實力。這樣才能保證特色小鎮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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