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天津市2018年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實施方案》,在涉農區全面開始實施農藥包裝廢棄物有償回收。
根據實施方案,2018年農藥包裝廢棄物有償回收處理要覆蓋全市涉農區,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回收范圍包括全市范圍內用于農業、林業生產或者其他用途的農藥(衛生用農藥除外)使用后被廢棄的與農藥直接接觸的包裝物,包括塑料、玻璃、金屬、紙等材質的瓶、罐、桶、袋等。裝有報廢農藥的農藥包裝廢棄物也適用本方案。
各涉農區原則上每鄉鎮不少于1個回收點,回收點可依托較大農藥經營門店或鄉鎮農業服務站。回收網點要統一對外公示,要設置專用農藥包裝廢棄物集中收集箱。各涉農區政府部門監督受委托承擔農藥廢棄物轉運服務的市場主體,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將集中收集的農藥包裝廢棄物送至有危險廢棄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實施無害化處理。
農藥包裝廢棄物有償回收與處理補助資金按“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納入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專項。天津市財政按大田每畝2.5元、蔬菜田每畝5.5元、果園每畝10.5元標準,對各區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與處理進行補助,不足部分由各區自籌資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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