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走進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南城街道山前村綜治工作中心二樓,一幅黨員聯系群眾的網格圖分外醒目。山前村將支部建在網格上,并創新推出了黨員和聯系戶“雙向選擇”模式,建成了遠近聞名的“平安村”“和諧村”。“我們嚴格按照‘三治融合30條’工作標準,落實‘四必到四必訪’的要求,做好黨員網格化聯系群眾工作。”山前村黨支部書記張勝榮向來訪者講出了自己的治村“法寶”。
基層社會治理做得好不好,怎么評價才算科學?在家門口為老百姓提供服務,有哪些流程、制度和規范?立好標準是破解基層治理難題的關鍵。日前,黃巖區聚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在村級治理“三化十二制”基礎上,出臺了《黃巖區村(社區)基層治理“三治融合”30條工作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每3年至少發展1名以上黨員,1500人以上村實行坐班制,每年集中學法不少于4次……記者看到,標準分為黨建引領、自治建設、法治建設、德治建設4大部分共30個項目,每一個項目都有詳細的工作標準分解說明,包括具體做法以及指標要求。
“這個工作標準相當于一本‘操作手冊’,解決的就是在推進‘三治融合’工作中,如何將制度落到實處的問題。”黃巖區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說。早在2004年,黃巖就探索出臺了“三化十二制”治村機制,以實現“村賬筆筆清、村事件件議、村務人人明”,并在之后14年間不斷充實深化,形成了完善的村級治理制度體系。
黨員道德誠信A級不低于20%;村主職干部年初履職承諾,年中和年終述職述廉,承諾內容和考評結果公開;村級原始檔案齊全規范,“小微權力清單”落實有力,制定“村監督會監督清單”,公布并對照操作;黨員干部道德誠信引領工程、村干部履諾考評機制、民主懇談等村級治理“三化十二制”中的成熟經驗,以及村干部停職教育等創新舉措,都細化成了“三治融合30條”工作標準中的一個個具體指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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