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再擔保集團分別與寧夏擔保集團、石嘴山鑫鼎、吳忠開源、中衛眾和順、固原中小擔保等23家擔保公司簽訂了“5221”損失分擔協議,與寧東擔保、寧夏農投擔保等4家擔保公司簽訂了一般保證責任增信擔保協議,標志著寧夏自治區再擔保體系建設邁出了關鍵性一步。
寧夏再擔保集團有關負責人介紹,作為寧夏自治區省級*擔保體系建設龍頭企業,寧夏再擔保集團與4家擔保機構簽訂一般保證責任增信擔保協議,目的是為這4家擔保機構提升在銀行的信譽度:“提供兜底增信,相當于給銀行托了底,由此銀行相應會放寬政策力度,支持范圍和業務規模得以擴大。”“5221”損失分擔協議的簽訂,形成了國家擔保基金、省級再擔保和擔保機構、金融機構風險共擔。由此,原擔保機構風險承擔比例從*降至40%,甚至20%。
“壓力小,擔保機構給小微企業及涉農企業擔保貸款的積極性就會更高,更好地為企業提供服務。”寧夏再擔保集團負責人說,根據此次簽約,對單戶企業在保余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擔保貸款代償業務,采取“5221”風險分擔比例。即:自治區融資擔保風險補償金與寧夏再擔保集團共同分擔20%,合作銀行分擔20%,所在地人民政府本級財政分擔10%,擔保機構分擔50%,“下一步,與國家擔保基金對接后,擔保機構分擔的比例會更低。”
簽約儀式后,寧夏再擔保集團舉行了全區再擔保體系建設研討會,研究總結擔保體系建設的經驗與不足,介紹國家擔保基金業務開展思路及全區風險分擔模式。同時,各擔保機構就政策措施、資金支持、體系建設、分擔風險、業務發展、創新模式、考核機制等進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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