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河南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日前,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水利廳聯合印發了《河南省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的指導意見》,指出農業水價總體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實行計量收費,推行分類分檔水價制度,促進農業節水和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統籌節水技術推廣和價格機制促進節水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農業水價水平,既要推進水價改革,又不增加農業用水負擔。堅持因地制宜改革水價機制,不搞“一刀切”。
渠灌區和井灌區的灌溉形式不同,水價構成項目不同,應建立不同的價格形成機制。《意見》指出對于渠灌區,建立農業用水終端水價與骨干工程供水價格聯動機制,利于今后理順和疏導骨干工程供水價格調整;鼓勵農業規模化生產、用水大戶與供水方(骨干工程管理單位和農民用水協會)按照自愿平等原則,協商確定供水價格。對于用水計量設施配套的井灌區,按用水量核定價格;形成單方水價,應包括動力費用、設施維護費用和管理費、誤工補助等。
《意見》指出通過測算成本或調查成本核定農業水價的,定價試行期為3年。3年后,根據成本監審情況對試行價格進行校核。縣鄉用水協會要做好用水量、水費等資料歸集工作。同時,積極探索對末級渠系運行維護費用、運行維護服務管理實行政府購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灌區末級渠系設施改造、大修。
《意見》指出區分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含一般經濟作物、畜禽養殖、高附加值經濟作物、林果業、水產養殖和設施農業)等,在終端用水環節實行分類水價。以加強農業用水定額管理為基礎,以多用水多付費為原則,實行超定額分檔累進加價制度。實施改革的渠灌區、井灌區,應積極推行智能卡收費系統,提高水費收取率和管理水平。
《意見》還指出推行水費公開,健全監督管理。各級用水協會應在其辦公場所、充值點公示農業水價具體標準,提高水價政策的透明度,規范水費收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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