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縣規劃管理中心獲悉,規劃、國土、住建部門日前聯合發出的《寧海縣農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將于10月29日起正式實施。該細則的出臺,是寧海縣*對農村新建、改建、擴建農村住房的建設管理做的詳細規定,將填補長期以來寧海縣在農房建設管理上的制度空白。
據介紹,《寧海縣農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旨在進一步規范農房建設管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和防御災害的能力。《細則》從基本原則、建房條件、建房審批標準、審批程序、批后監督管理、用地和規劃核實、竣工驗收、農房建設管理等八個方面進行細化明確,明晰農房建設按照先規劃、后許可、再建設要求,必須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其他相關規劃,按照規劃進行統籌安排,堅持“一戶一宅、拆舊建新、法定面積”原則,做到帶方案審批、持證動工、掛牌施工。同時,進一步優化村民建房報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和壓縮工作時限,總工作時限由原先的120個工作日壓縮至30個工作日,提速300%。細則充分體現以民為本、服務群眾的思想,如鄉鎮(街道)上報設計方案前應充分征求建房村民意見,為建房村民參與選型、參與設計提供方便;放線服務由鄉鎮(街道)免費提供;批后公布牌由鄉鎮(街道)統一制作并在建房地點公布,實行掛牌公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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