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農業委員會、市財政局印發《2018年農業品牌建設獎勵實施辦法》,將對貸款貼息獎、龍頭企業獎、銷售臺階獎、創建評定獎、標準創新獎、品牌專項獎等十大項目予以獎勵。其中,成功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可獲400萬元獎勵。
根據長沙市政府辦公廳出臺的《關于全面推進農業品牌建設的若干意見》,2018年至2022年,長沙每年將統籌安排5000萬元農業品牌建設獎勵資金,用于扶持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品牌建設,建立長沙農業品牌的培育、管理、保護體系,打造1個綜合產值過100億元的農業產業品牌、5個品牌價值過50億元的區域公用品牌、50個經營收入超10億元的農業企業品牌、50個全國知名農產品品牌。
符合條件的在長沙市注冊或總部在長沙市域范圍內的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休閑農莊、家庭農場、農業協會,以及相關鎮、村(社區)和部門,可于即日起至11月13日向所在區縣(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市農委、市財政局將委托第三方審核驗收機構,對申報貸款貼息、銷售、服務、宣傳等類別獎勵的項目進行評審,對經過市級復核和第三方評審的項目進行聯合會審。審定結果將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市農委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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