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獲悉,2018年,山西省財政安排10000萬元資金補助,支持全省 6個城郊農業示范縣(市、區)建設。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印發的《山西省2018年城郊農業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下稱《方案》),目前已下發太原市、大同市、長治市、忻州市、臨汾市等各相關市農委。
根據《方案》要求,2018年,各城郊農業示范縣(市、區)農林牧漁業增加值增長速度達到3%以上;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到8%左右;每個示范縣(市、區)形成1—2個在全國市場有競爭力的知名品牌,打造1—2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和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示范企業(基地),成為全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的排頭兵。
建設6個城郊農業示范縣
按照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實施鄉村振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晉政發〔2018〕32號)的精神,今年城郊農業發展的重點是大原—晉中省域中心城市現代都市農業圈 (太原、晉中和呂梁)建設2個示范縣(市、區),晉北(大同和朔州)、晉東(忻州和陽泉)、晉東南(長治和晉城)、晉南(臨汾和運城)四個片區各建設1個示范縣(市、區)。
根據《方案》要求,省農業農林廳采用因素法確定,大原-晉中省域中心城市現代都市農業圈2個示范縣 (市、區)建設任務,由太原市承擔;晉北片區1個示范縣(市、區)建設任務,由大同市承擔;晉東片區1個示范縣(市、區)建設任務,由忻州市承擔;晉東南片區1個示范縣(市、區)建設任務,由長治市承擔;晉南片區1個示范縣 (市、區)建設任務,由臨汾市承擔。
太原獲補助資金3600萬元
根據《方案》,山西省財政安排的10000萬元補助資金,原則上按照建設6個示范縣(市、區)的建設任務,平均分配到有關市。
太原南部城郊農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列入省委2018年轉型綜改先行先試任務,扶持資金適當傾斜,補助3600萬元,完成2個示范縣(市、區)建設任務;其余大同市、長治市、忻州市、臨汾市分別補助1600萬元,完成1個示范縣(市、區)建設任務。
合作社、企業*補500萬元
在項目建設及項目實施主體方面,《方案》也提出了具體要求。
項目實施主體為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單體補助標準為100—500萬元。
項目補助內容可為已建設施,要求竣工時間在2018年1月1日以后;也可為在建設施,要求開工時間在2018年1月1日以后,2019年6月30日前竣工;也可為新建或改擴建設施,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竣工。
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
《方案》指出,市縣兩級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度和監督考核制度,落實責任和任務,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要認真做好動員部署、指導培訓、檢查驗收等工作。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補助資金,做好補助資金兌付工作。并進一步強化資金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不截留擠占挪用。
要求各級農業等部門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補助對象,規范項目申報、驗收操作流程。縣級財政部門要做好項目資金審核、資金兌付等財務管理工作。
山西省農業廳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如有套取補助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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