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國*集中批準蘋果蠹蛾防治藥劑登記,共涉及7家生產企業4種有效成分的7個產品。
此前,登封市金博農藥化工有限公司曾于20世紀90年代獲批登記150億活芽孢/克蘇云金桿菌可濕性粉劑(農藥登記證號:PD89105),防治對象包括蘋果蠹蛾,制劑用藥量為1,500~2,250克/公頃,但該登記證于1999年12月10日到期后未續展。
蘋果蠹蛾屬鱗翅目卷蛾科,是世界各國高度關注的嚴重危害蘋果生產的外來有害生物。該蟲于20世紀50年代在我國新疆庫爾勒地區*發現,隨后迅速擴散至整個新疆地區,目前在甘肅、寧夏、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遼寧等省區均有發生,是我國一類進境檢疫性有害生物,正嚴重威脅我國蘋果主產區的水果生產安全。
蘋果蠹蛾以幼蟲鉆蛀到果實內部為害,防治難度高,對其主要采用化學農藥、交配干擾和蘋果蠹蛾顆粒體病毒等進行防治。由于農藥的長期大量使用,蘋果蠹蛾已對有機磷、氨基甲酸酯、擬除蟲菊酯、昆蟲生長調節劑、阿維菌素和蘋果蠹蛾顆粒體病毒等不同類型的殺蟲劑產生了抗藥性。有關專家結合國外蘋果蠹蛾防治和抗藥性相關研究,以及其在我國發生與防治的現狀,提出我國蘋果蠹蛾抗藥性治理策略,即及時對我國疫區蘋果蠹蛾的抗藥性現狀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注意科學地使用化學農藥,并結合農業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措施對該蟲進行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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