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依據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河北省委一號文件以及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了《河北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近日,《規劃》已由河北省委、省政府印發實施,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省委九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圍繞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總目標,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方針,按照分三個階段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部署,設定了階段性目標,重點明確了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2022年召開黨的二十大時的目標任務,提出了31項具體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7項、預期性指標24項,*建立了我省鄉村振興指標體系。同時,《規劃》還對到本世紀中葉的鄉村振興目標,分兩個階段作了遠景謀劃。
《規劃》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新時代主要矛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深度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補齊發展短板、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規劃》要求,2018年至2022年這五年間,既要在農村實現全面小康,又要為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開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順應新時代新形勢新要求,順應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更有力的舉措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奮力打造新時代鄉村振興燕趙樣板,為建設新時代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有力支撐。
《規劃》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優先發展,堅持農民主體,堅持全面振興,堅持城鄉融合,堅持綠色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堅持改革創新。
《規劃》提出,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到2022年,鄉村振興框架體系基本定型,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和經驗,鄉村振興取得階段性成果。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為便于工作實施和考核評估,《規劃》在全部保留國家設置的22項指標基礎上,根據我省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功能定位,以及“四個農業”發展要求,增設耕地保有量、地下水壓采率、森林覆蓋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三品一標”產品數量、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農業標準化生產覆蓋率、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項指標,明確資源利用上線,突出現代農業導向,體現了河北發展特色。
《規劃》提出,要強化空間管制、完善城鄉結構、加強規劃管控,構建布局合理、梯次有序、疏密有度的城鄉空間發展格局;通過高效利用生產空間、集約配置生活空間、保護提升生態空間,營造平等共享的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要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撤并4種類型,分類推進鄉村發展。
《規劃》圍繞鄉村振興總體要求,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在聚焦“四個農業”促進農村產業興旺、強化環境治理促進鄉村生態宜居、突出地域特色促進燕趙鄉風文明、筑牢組織基礎促進鄉村治理有效、補齊發展短板促進農民生活富裕、深化改革創新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等方面,*謀劃我省鄉村振興重點任務,部署了105項重大工程、重大行動、重大計劃,作為重要載體和抓手推動規劃落實落地。
為確保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規劃》從強化責任落實、運用辯證方法、加強法治保障、動員社會參與、抓好評估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從聚焦階段任務、把握節奏力度、堅持梯次推進等方面,對鄉村振興作了部署,強調要突出重點、把握節奏、掌控力度,統籌謀劃,科學確定建設時序,確保鄉村振興規劃落地生效。
《規劃》建設任務與發展目標,與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雄安新區規劃、張家口“兩區”規劃,省“十三五”規劃,以及全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脫貧攻堅、深度貧困村“雙基”提升、“四好農村路”建設等系列三年行動計劃,農業特色產業發展、地下水超采治理、農村散煤治理、“空心村”整治等專項工程任務進行了銜接,既貫徹了中央精神、保持政令暢通,又立足河北實際、保持了工作連續。
著眼于構建完善的鄉村振興戰略中觀設計,我省謀劃了“1+5”省級鄉村振興戰略規劃體系。在印發實施《河北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的同時,按照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五個振興”要求,河北省農業廳、省人社廳、省文化廳、省環保廳和省委組織部牽頭分別編制了我省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5個專項工作方案,近期將印發實施,共同形成鄉村振興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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