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吉林省“‘今冬明春’水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在長春召開。記者在發布會上獲悉,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吉林省從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31日開展“今冬明春”水環境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水環境治理,推動冬春季水環境質量改善。
據悉,2018年1月至11月,吉林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惡化,在國家考核斷面中優良水體占比下降13.8%,劣五類水體占比上升2.8%。吉林省1月至3月份水環境質量較去年同期明顯惡化。
此次專項行動由吉林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吉林省水利廳、省住建廳、省公安廳、省畜牧業管理局共同參與,圍繞“四個重點”、實現“四個確保”:一是緊盯城鎮污水處理廠,確保穩定達標運行;二是嚴格工業集聚區監管,確保*限度減少工業污染負荷;三是全面開展河道清查,確保河道及沿岸沒有生活垃圾、畜禽糞污;四是規范畜禽養殖業管理,確保產生的糞污不直排入河。
發布會上,吉林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次行動將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強化相關部門監管責任,規范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集聚區和重點排污單位的排污行為,嚴格落實“河長制”,保持河道清潔,深入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規范畜禽養殖污染設施管理,堅決遏制冬春兩季水環境質量惡化趨勢,為2019年吉林省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奠定堅實基礎。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