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省醫保局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新確定了一批定點醫院和救治病種,專項救治病種在2017年對罹患兒童先天性心臟病11種大病救治的基礎上,增加了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等10種救治病種。
增加肝癌等10種覆蓋病種
為進一步做好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海南省在2017年對罹患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白血病、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肺癌、乳腺癌、官頸癌、終末期腎病、塵肺等11種大病患者開展救治的基礎上,增加了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內障、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貧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0種病種救治工作。
各市縣還可結合本地實際,將多發、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疾病納入專項救治病種范圍。
醫院要明確疾病治療方式
通知要求,在原確定定點醫院和救治病種的基礎上,結合新增病種救治能力,海南省重新確定了定點醫院和救治病種。各市縣定點醫院原則上設置在市級醫院,并向社會公布。
在制定臨床路徑和診療方案方面,省級定點醫院負責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相關疾病診療指南、技術管理規范以及臨床路徑等,制定各專項救治病種具體的臨床路徑;各市縣定點醫院負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臨床路徑和診療管理方案,為救治對象制定初步診療方案,明確疾病治療方式(門診治療或手術、化療、放療等)。
各相關專業質量控制中心負責加大對定點醫院的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適時組織開展質量監管和考核評價,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因人因病制定救治方案
通知要求,各市縣要認真組織各級醫療機構摸排農村貧困人口中罹患救治病種但尚未救治患者的相關信息,由市縣定點醫院牽頭組織進行病情評估,因人因病制定科學合理的救治方案。
首先將大病患者集中在縣域內進行救治,市縣定點醫院無法滿足救治需求的,應先邀請對口支援醫院或醫聯體牽頭醫院進行會診;確需轉往上級醫院的,應先轉至對口支援醫院或醫聯體牽頭醫院;對口支援醫院或醫聯體牽頭醫院仍無法滿足救治需求的疑難重癥患者,可轉至省級定點醫院。
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結算
通知要求,各市縣要繼續做好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結合此次新增病種的要求,調整工作方案,在2018年12月底前,對2017年大病病種患者救治率達到*。2019年1季度前完成新增病種患者排查。
貧困患者在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均執行“先診療、后付費”和“一站式”結算,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負責按照協議約定及時向定點醫療機構撥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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