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2月27日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由民政部、中組部、全國婦聯等7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國所有村、社區普遍制定或修訂形成務實管用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推動健全黨組織領導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現代基層社會治理機制。
《意見》明確,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的制定或修訂工作應遵循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合法合規、堅持發揚民主、堅持價值引領、堅持因地制宜等5個原則,包括規范日常行為、維護公共秩序、保障群眾權益、調解群眾糾紛、引導民風民俗等5方面內容。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要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濫辦酒席、天價彩禮、薄養厚葬、攀比炫富、鋪張浪費,“等靠要”、懶漢行為,家庭暴力、拒絕贍養老人、侵犯婦女特別是出嫁、離婚、喪偶女性合法權益,涉黑涉惡、“黃賭毒”等突出問題進行抵制和約束,并針對違反情形提出相應懲戒措施。
《意見》對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的制定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明確一般應經過征集民意、擬定草案、提請審核、審議表決、備案公布等5個步驟。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