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西店鎮吉山村黨支部書記鄔小偉感慨道:“總算按照程序成功招標,村里的集體經濟收入又能增加2萬多元了。”
原來,該村南荒地山林地需要發包出租,但是招標過程可謂*三折。該項目在鎮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農村產權交易欄目發布*次招標公告,并同步于村里村務公告欄中張貼公告后,只收到2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次招標不幸“流產”。鄔小偉說:“根據招標文件要求不足三家投標單位,應重新招標。”第二次招標公告后收到6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項目*后以2.05萬元/年的價格中標,增加村級集體資金0.05萬元/年。
在西店,積極響應規范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招標而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的例子比比皆是。紫江村璜溪口市場二樓招租項目底價不低于18萬元/年,實際中標價20萬元/年;前金村李家橘場承包項目底價不低于3.5萬元/年,實際中標價3.6萬元/年;鳧溪村菜市場租賃項目底價不低于2萬元/年,實際中標價2.01萬元/年。
規范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是防止村集體資產流失、增加村集體收入、維護集體利益的有力“把手”,該鎮將進一步筑牢村級集體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的“防火墻”。
該鎮相關負責人說:“西店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嚴把程序關,進一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助力村級黨組織樹立威信,鞏固黨的執政根基,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中的戰斗堡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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