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廣東省江門市農業局獲悉,為在江門市范圍內徹底禁止餐廚剩余物(泔水)喂豬行為,切斷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傳播途徑,江門市現鼓勵社會各屆和廣大群眾向各市(區)屬地農業部門舉報餐廚剩余物(泔水)喂豬行為,一經查證屬實,按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據了解,舉報范圍包括所有在江門市范圍內未嚴格執行禁止使用餐廚剩余物(泔水)喂豬的養豬場(戶)。舉報人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現場舉報等方式向轄區農業部門舉報。江門市各級農業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對舉報人相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這其中,舉報內容須真實可靠,事實清楚,包括養豬場戶地址及使用餐廚剩余物(泔水)喂豬具體情況等。提供舉報線索的群眾,也應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以便辦理咨詢、獎勵事宜。
舉報線索經核實的,將由各市(區)屬地農業部門給予舉報人員500元/次人獎勵,對同一違法行為被兩人及以上分別舉報的,按舉報登記時間順序,只獎勵*先舉報人;對兩人及以上聯名舉報的,視為*舉報,獎金由*署名人領取并平均分配。舉報人在接到領獎通知后30天內,憑身份證件及名下銀行卡到各市(區)屬地農業部門辦理領獎手續,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舉報內容必須反映客觀情況,對捏造事實或者以舉報投訴為名,擾亂社會秩序和正常監管工作的,轄區農業部門應當對舉報人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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