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召開的海南海口市政府常務會獲悉,《海口市海洋牧場管理暫行辦法(草案)》(下簡稱《辦法》)獲原則性審議通過。根據《辦法》,海口鼓勵符合條件的海洋牧場申報創建*海洋牧場示范區。
根據不同的建設主體和目的,海洋牧場可以分為公益性海洋牧場和經營性海洋牧場。《辦法》明確,從事公益性海洋牧場和經營性海洋牧場的投資開發和經營活動均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投資建設經營性海洋牧場從事休閑漁業活動的企業應當具備擁有或者租賃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檢驗合格的船舶;休閑漁船應當配備足夠數量的職務船員;各類船員均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擁有或者租賃供游客安全上下船的港口泊位等條件。
公益性海洋牧場中建設的人工魚礁等工程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招標;經營性海洋牧場建設中的人工魚礁等工程項目由企業按規定進行投資建設。
同時,在海洋牧場海域實施增殖放流活動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嚴防外來物種的入侵,防范外來物種對水域生態造成的危害。
投資經營主體在海洋牧場海域內從事漁業生產和休閑漁業等經營活動時,應當履行下列義務:從事海水增殖的,應當科學確定增殖密度,禁止投放飼料、肥料和藥物,防止造成海洋環境的污染;從事漁業捕撈和垂釣作業的,須持有海洋牧場管理部門頒發的捕撈許可證,并遵守捕撈量低于漁業資源增長量的原則,采取漁具漁法準入、捕撈限額等管理措施;從事垂釣、體驗式捕撈等休閑漁業活動的,應保護幼魚資源,不得捕獲未達到農業農村部或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小可捕規格的幼魚及礁體上附著的海洋生物等。
在海洋牧場規劃和建設區域內禁止違法從事采挖海砂,圍填海工程建設,水下爆破作業,排放污染物,擅自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炸魚、毒魚、電魚和網具捕撈作業等行為。占用海洋牧場區從事港口建設、航道疏浚、海洋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工程建設應先征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并提出相應的替代和補償措施。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