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近日召開的2019年長江禁漁工作會議上獲悉,3月1日起,長江常州段即將進入禁漁期。禁漁期為3月1日零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據了解,實施長江禁漁期制度,旨在保護長江魚類產卵繁殖和幼魚生長,促進長江水生生物休養生息、自然恢復。2002年起,每年4月至6月,江蘇省常州市實施為期3個月的長江禁漁期制度。2016年,長江禁漁期制度迎來*調整,延長為3月至6月。
據悉,根據農業農村部發布的《關于調整長江流域專項捕撈管理制度的通告》,今年,常州市長江禁漁管理工作迎來新的調整,禁漁期內*不再發放刀鱭專項捕撈許可證,禁止包括刀鱭在內的所有捕撈作業。
往年,省漁業主管部門會向常州市長江漁民發放22本刀鱭專項捕撈許可證,在3月5日至3月31日和4月15日至5月10日,專項捕撈長江刀鱭。此外,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從2021年起,暫定實行長江干流10年禁捕。常州市共有長江持證捕撈漁船62艘,持有船員證的長江捕撈作業漁民124人。下一步,漁民的退捕轉產轉業工作即將展開。
記者了解到,為確保長江禁漁期制度得到有力實施,常州市農業農村局重點強化長江禁漁期制度宣傳,印發并發放2019年長江常州段禁漁通告100余份,在沿江的江堤設立長江禁漁宣傳牌22個,還將對長江持證捕撈漁民舉辦依法安全生產培訓。禁漁期間,對違反長江禁漁期管理規定進行捕撈的行為一律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電魚、毒魚、炸魚和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長江禁漁期內非法捕撈的“三無”涉漁船舶、違法設置的漁具一律收繳和強制清除;對非法捕撈的持證漁船,按有關文件規定,吊銷相關證件。
2018年禁漁期間,常州市共查處在長江禁漁期電魚、使用禁用的漁具進行捕撈等違法犯罪案件12起、違法人員17人,清除地籠網、漁籪等違禁漁具20余具。常州市農業農村局倡導市民,在長江禁漁期間,不捕撈、不購買、不食用長江水生生物,自覺抵制非法捕撈行為,共同參與長江保護。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