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漢市長江漢江禁漁工作會上獲悉,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長江、漢江武漢段實施全面禁漁,為期4個月。禁漁范圍為長江武漢經濟開發區(漢南區)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區舉水河口江段及通江支流,漢江蔡甸區謝八家以下至漢陽區南岸咀江段。
“勸君莫食三月鯽,萬千魚仔在腹中”。春回大地,春暖花開,魚類也即將進入產卵繁殖,延續生命的重要時期。
根據《2019年武漢市長江漢江禁漁期制度實施方案》,禁漁期間,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嚴格做到漁船靠岸入港、網具入庫封存、人員離船上岸;依法查處電毒炸魚、迷魂陣、地籠、滾鉤、深水張網等有害作業方式;依法依規查辦違法制造、銷售電捕魚器等非法捕撈工具的行為;禁止所有餐館、酒樓、集貿市場銷售江魚;*水產原種場需采捕長江天然水產苗種、有關科研單位進行長江漁業資源調查的,應按規定向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同時,在禁漁期間積極開展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
武漢市農業綜合執法督察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禁漁期間,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共開展執法行動410余次,出動執法車460余臺次、執法船(艇)150余航次、執法人員2370余人次,取締違規捕撈業司迷魂陣18部、地籠200余部、搬罾6部,扣押“三無”漁船9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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