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25日從海南省林業局獲悉,近期省林業部門對全省自然保護地開展大檢查,*摸清全省自然保護地“家底”。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各類自然保護地116個,總面積近300萬公頃。其中,陸域自然保護地面積近53萬公頃,海域自然保護地面積約247萬公頃。
目前,海南省已建立自然保護區48個,包括*自然保護區10個、省級自然保護區22個、市縣級自然保護區16個;建立森林公園28個,包括*森林公園9個、省級森林公園17個、市縣級森林公園2個;建立濕地公園12個,包括國家濕地公園7個(含試點5個)、省級濕地公園5個;建立風景名勝區19個,包括*風景名勝區1個,省級風景名勝區18個;建立地質公園6個,包括*地質公園2個(含世界地質公園1個),省級地質公園4個;建立海洋保護區(海洋公園)3個,包括國家海洋公園2個,省級海洋特別保護區1個。
按照改革要求,今后全省自然保護地將實現統一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由林業部門統一監管,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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