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負責人就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表示,開展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一定要認清農業農村與工業和城市的不同,不能生搬硬套,一定要準確把握互聯網、大數據、電子商務等信息技術發展的規律,一定要科學應用績效管理理念和方法。
負責人表示,對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進行評價,有利于指導推動農業農村信息化快速健康發展。為認真貫徹落實部領導關于開展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工作,并在2019年4月20-21日召開的中國農業展望大會上發布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報告的指示,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決定組織開展2018年度全國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工作。
負責人指出,對填報數據比對、分析、評價,可以衡量全國、各省(區、市)、市(地)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狀況,可為縣(市、區)自我查找發展差距、明確努力方向、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全方位的數據支撐,以期進一步引起縣級黨委、政府對發展數字農業農村的高度重視,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引導社會更多關注支持,挖掘釋放農業農村數字經濟巨大潛力,有力推動數字農業農村快速健康發展,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引領驅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有什么考慮,主要指標有哪些?對此,負責人表示,開展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一定要認清農業農村與工業和城市的不同,不能生搬硬套,一定要準確把握互聯網、大數據、電子商務等信息技術發展的規律,一定要科學應用績效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一套簡便易行、能夠反映階段性特征、能為社會認可與接受的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堅持以結果為導向,強化過程管理,從而指引數字農業農村快速健康發展。
評價指標總分100分,分為發展環境(20%,指權重,下同)、基礎支撐(10%)、信息消費(10%)、生產信息化(20%)、經營信息化(20%)、鄉村治理信息化(10%)、服務信息化(10%)等7個一級指標,共需全國各縣填報27個指標項。評價指標充分借鑒吸收現有農業信息化評價指標體系試點測評和農業信息化監測調查制度研究有關工作成果,對標“十三五”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規劃主要指標,結合我部機構職能調整拓展,聚焦體現關鍵績效KPI進行指標體系設計,打磨好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指揮棒”,指標力求反映實際,但不求全,充分考慮了指標數據的可得性、來源可靠性、評價科學性,同時又要能夠全面反映鄉村振興的總要求。指標權重突出重點,數字農業農村首先要突出農業生產,在實際發展中,農村電子商務是數字農業農村的重要切入點,要突出農產品電商,同時也考慮了鄉村治理等。
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工作具體如何開展?負責人指出,當前,我國農業農村信息化整體還處在初級階段,滯后于農業的化學化、水利化、機械化,且區域發展不平衡,一直以來缺乏推動數字農業農村發展的有效抓手。像水利部創新推出了“湖長制”“河長制”,構建了省市縣鄉村五級管理體系,還有生態環境部的中央環保督察機制,均在創新推進綠色生態發展方面壓實了責任、取得了顯著成效。為此,我們應當借鑒有關部門的成功做法,摒棄管理就是項目、分錢的陳舊觀念,善于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引入績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抓緊開展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以期成為衡量、指引農業農村信息化快速健康發展的“指揮棒”,幫助我們開展自我評價,找到差距和問題、明確努力方向、實現主動糾偏。可以預期,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工作做好了,可能比僅靠申請項目、爭取投資來推動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更直接、更有效。
同時,就此次評價工作申報創新項目要注意的事項,負責人表示,在具體申報中主要反映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立項依據。項目與農業農村信息化、數字農業農村工作結合的緊密度,突出重要性、針對性和新穎性,目標任務要清晰。二是組織實施。重點從實施方案、組織領導、工作任務、政策措施等方面反映做法。三是實現效果。預期目標實現和解決存在問題情況、對信息化支撐鄉村振興相關工作產生促進作用情況、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四是推廣應用。創新項目的持續性、推廣應用價值、已在有關單位(地方)推廣情況。創新項目的評價也是按100分賦分,以上四個方面分別是20分、30分、40分、10分。農業農村部要求申報材料要言簡意賅,總字數每個項目不超過1500字。隨后我們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在中國農業展望大會上發布一批*有推廣價值的數字農業農村重大技術、產品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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