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長沙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長沙市林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面向社會公布長沙林業生物災害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劃分、指揮體系,林業生物災害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并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根據部署,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將設立林業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指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林業生物災害應對工作。長沙市人民政府成立長沙市林業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稱市指揮部),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
根據職責劃分,市和區縣(市)林業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根據災害監測調查結果,在綜合分析災害發生可能性后,按權限確定預警級別,并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林業生物災害按照其嚴重性和危害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林業生物災害(Ⅳ級)發生后,事發地區縣(市)林業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立即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組織救災防控工作。長沙市指揮部進入預備狀態,做好應急準備,適時提供支持和指導。必要時派遣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參謀。
較大林業生物災害(Ⅲ級)發生后,長沙市指揮部立即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領導和組織救災防控工作,并及時向省林業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災情及除治情況。
重大林業生物災害(Ⅱ級)和特別重大林業生物災害(Ⅰ級)發生后,在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根據需要,長沙市應急委直接指揮全市應急處置工作,亦可委托市指揮部負責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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