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是全國人大代表、正邦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印孫近來關注的關鍵詞之一:“正邦以生豬養殖為主,近來在發展種養結合時,用來發展種植的土地成為困擾我們的一大問題,土地流轉顯得尤為關鍵。”
林印孫介紹,在一些山區,農民人均耕地僅1-2畝。土地出租不值錢,相當多的農戶無償將土地讓給親友、鄰居耕種,有些農民擔心流轉后將徹底失去土地,寧可撂荒也不流轉。“如果能在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侵害、大多數村民同意的前提下,積極推行‘股份+合作’方式,引導農戶以土地入股組建合作社,實行‘確權確股不確地’,走與農業龍頭企業合作路子,或許可以從一定程度上解決這一問題。”
除了農業生產用地,環保問題是畜禽養殖產業繞不開的一個問題,農業項目環保設施用地的現實情況也面臨與現行規定相矛盾的問題。此次,林印孫帶來的建議中就有一份關于“將農業項目的環保設施用地列為設施農業用地”的建議。
“2014年9月,原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規定,要合理控制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規模,其中,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但*多不超過15畝。多年來,各地都是按照這個要求執行的。”林印孫說,隨著養豬業不斷轉型升級,集約化、規模化程度在不斷提高,養殖環保要求更嚴格,資源化利用率也在提高,養殖場在環保設施方面的投入和要求不斷加大。
林印孫建議,一是鑒于該《通知》原定有效期為五年,即到2019年9月為止,建議屆時出臺新規時,將農業企業環保設施用地定為生產設施用地,不作數量上的硬性限制。一方面支持規模化發展,另一方面根據形勢的發展,滿足設施農業發展用地需要。二是對于因上述原因造成環保設施占地面積超標的,出臺辦法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逐一消化,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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