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供銷合作社新型鄉村助農服務示范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個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臺和1000個鎮村助農服務中心;到2022年,助農服務綜合平臺和服務中心經營服務覆蓋全省涉農村莊,基本建立起覆蓋全程、形式多樣、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助農服務示范體系,成為廣東省新型鄉村助農服務體系的重要支撐力量。
省供銷社相關負責人介紹,助農服務綜合平臺(中心)是指主要位于農業縣(市、區,下同)和鎮、行政村,有效銜接上下游產業,聚集多種經營服務功能,為農業生產、農民生活提供多樣化、便利化服務的農業農村經營服務綜合體。根據服務范圍、服務功能,助農服務綜合平臺(中心)主要包括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臺和鎮村助農服務中心。
去年5月29日,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強調要“構建新型鄉村助農服務體系”,明確要求“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示范帶動作用,以供銷合作社為主導,社會資本參與,到2020年全省建設100個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臺和1000個鎮村助農服務中心,到2022年助農服務綜合平臺和服務中心經營服務覆蓋全省涉農村莊”。
《方案》提出,按照“兩年完成建設,四年完善功能”的總體安排,全面推進供銷合作社助農服務示范體系建設。按照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服務要求,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助農服務綜合平臺(中心),在全省新型鄉村助農服務體系建設中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要加強農資農技推廣應用服務,促進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加強冷鏈物流配送服務示范,補齊農產品冷鏈物流短板;加強農產品日用品雙向流通服務,滿足城鄉居民消費升級需求;加強農業機械服務,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加強農村產業融合服務示范,支持農村新業態發展。
省供銷社相關負責人透露,在建設的方式上,明確要按照適度集中、集約高效原則,積極盤活用好存量資源,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加大增量資源投入,通過“三個一批”,即立足現有基礎建設一批,對目前具有一定經營服務基礎的50個縣域、476個鎮村的助農服務平臺(中心)進行標準化改造和優化提升;盤活存量資源建設一批,利用具備條件的舊倉庫、舊廠房和閑置土地等建設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臺27個、鎮村助農服務中心288個;用好社會資源建設一批,引導供銷社和各類主體加快投資建設助農服務綜合平臺(中心),確保建設任務如期完成。
至2018年底,全省供銷合作社已初步建成并運營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臺45個、鎮村助農服務中心20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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