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為繼承和弘揚中醫藥,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湖北省中醫藥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將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
據了解,目前,湖北省中醫藥發展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主要表現在:中醫藥服務能力還需提升,中醫藥人才匱乏、管理體系需進一步健全、監管亟需加強,中醫藥產業發展潛力需要充分釋放等,這些都需要通過法律法規進行引領、促進、規范和保障。制定條例草案旨在鞏固我省中醫藥事業發展成果,解決存在的問題。
條例草案加強中醫藥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服務體系和保障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應當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扶持有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的醫療機構發展;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當設置中醫科,并配備中藥房。
為進一步支持相關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明確,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投資、捐贈、資助發展中醫藥事業,支持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支持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開辦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
在監管方面,條例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中藥材質量監督管理,規范中藥材種植養殖種源及過程管理,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并加強對中藥材質量的監測,定期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同時,應加強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禁止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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