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發布《關于轄區法院為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著,今后重慶二中法院轄區下的9個區縣在推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中,有了更為全面的司法保障。
重慶二中法院下轄萬州、開州、梁平、忠縣、云陽、奉節、巫山、巫溪、城口三區六縣九個基層法院。重慶二中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劍波表示,轄區各區縣集大農村、大山區、大庫區為一體,農村人口多、農村面積廣、農業發展程度不高。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在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保持經濟持續發展、保障社會大局穩定等方面的作用和地位尤為重要。
《意見》共二十一條,主要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資源供給、依法履行職能、積極延伸職能、健全工作機制五方面的內容。
鼓勵組建專門審判團隊
探索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案件集中辦理機制
“轄區法院要充實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案件審判力量。”王劍波說,除了指定業務骨干擔任涉農案件承辦人外,還鼓勵組建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案件專門審判團隊,探索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刑事、行政、民事、商事案件集中辦理機制。
同時,改進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增加熟悉農村工作基層干部在人民陪審員隊伍中的比重,注重從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服務公司等涉農新興產業、新型經營主體的*代表中增補人民陪審員。
《意見》指出,要加大對鄉村地區司法資源投入力度,提升鄉村司法的綜合能力和整體水平。暢通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案件綠色通道,建立立案登記特別識別標記、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工作機制。
推行上門立案、電話立案、網上立案、網上開庭等工作方式,在交通不便、人員稀少的偏遠地區,就地開展法律咨詢,就地立案、開庭、調解,增強訴訟服務的可得性、易得性。加大涉農案件當事人司法救助力度,用好用足司法救助政策,實現應助盡助。
依法懲治涉農刑事犯罪
大力支持農村改革創新,服務農村經濟發展
《意見》明確,轄區法院要依法懲治涉農刑事犯罪,從嚴從快懲處“村霸”“市霸”“行霸”等農村黑惡勢力,打擊農村基層“微腐敗”“蠅貪”,懲治危害農村社會安全、破壞農村經濟秩序等各類犯罪,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同時,大力支持農村改革創新,妥善審理“三權分置”、承包土地經營權擔保融資、涉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及股權質押,涉及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兩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案件,服務農村經濟發展。妥善化解涉農矛盾糾紛,通過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弘揚傳統道德,培育家庭美德。
切實強化環境資源保護,依法妥善審理涉及鄉村土壤、水源污染等各類涉農環境資源案件,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就地建立生態修復基地;探索懲罰性賠償制度在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糾紛案件中的適用;推動形成多位一體的“網格式”生態保護格局,筑牢鄉村生態環境安全司法保護屏障。
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力度,兌現群眾勝訴權益,努力破解涉農案件執行難題,完善涉農案件執行長效機制。將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案件納入重點執行案件范圍,兌現群眾勝訴權益,切實發揮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對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服務和保障功能。
建立涉農業農村案件專門臺賬
將案件納入審判監督和審判管理重點范圍
《意見》明確,轄區法院要抓緊抓好風險排查預警,加大涉“三農”案件風險梳理排查力度,深入研判、及時報送、準確預警,防范化解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各種風險。
持續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全力打造全域異地立案、全域信息化參審等貼心版智慧法院產品,提升服務保障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智能化水平。扎實推進基層訴源治理,健全鄉村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司法訴訟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意見》還要求,轄區法院需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堅決把服務和保障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要點,作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構,配齊工作人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工作,解決具體問題。
此外,轄區各法院要建立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案件專門臺賬,將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案件納入審判監督和審判管理重點案件范圍。同時,建立涉農案件信息專報工作機制,常態化登記涉農民、農村和農業案件基本情況,分析共性問題和深層問題,總結經驗、提出建議,優化工作舉措,為轄區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提供更加高效優質的司法服務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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