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記者從鄭州市獲悉,日前,《鄭州市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正式印發,鄭州市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投資農業產業發展和鄉村建設,培育農業農村新動能。
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評上星級*獎補50萬
《政策》明確提出,支持民營企業投資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環城都市生態農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在鄭州主城區周圍2400平方公里范圍內、按照要求建設的生態農業項目,給予生態補償和基礎設施建設補助。
《政策》同時提出,培育壯大農業龍頭企業,運用貸款貼息、貼擔保費等政策措施,支持農業龍頭企業擴大貸款規模,進行固定資產投資、農產品收購、科技研發等,加快轉型升級,促進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對經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發中心,按照政策規定標準給予資金支持。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實施農業科技計劃項目,加快技術成果轉化,延伸產業鏈、提升附加值。
并且,《政策》明確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實施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星級示范企業(園區)創建工程,對認定為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五星級企業”“四星級企業”“三星級企業”的,分別*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于向上晉星企業,以補差的方式進行獎補。
支持民營企業創建農業品牌**性獎50萬元
在支持民營企業投資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上,《政策》還提出,支持民營企業建設農產品初加工及冷儲項目。加快綠色食品業轉型升級,推動農產品加工裝備改造升級,擴大農產品初加工補助資金規模、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對民營企業開展農產品儲藏、保鮮、秸稈青貯、倉儲烘干、分裝等初加工及現代農業物流所需相關設施設備優先給予資金支持。
同時,支持民營企業創建農業品牌。大力推進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認證(登記)工作,提升農業標準化生產水平,促進農產品品牌化建設。對新獲得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登記的機構或組織,給予50萬元*性獎補;對獲得有機農產品(僅限中綠華夏認證)每個產品獎勵5萬元,綠色食品每個產品獎勵3萬元。支持民營企業宣傳推介農業品牌,對參加全國性的農產品交易會、博覽會等農業展會,展位費進行全額補貼,展臺搭建費用給予50%補貼。
采取先建后補等方式鼓勵民營企業投資鄉村振興建設
《政策》同時提出,鼓勵民營企業投資鄉村振興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投資特色田園鄉村建設。積極探索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有效途徑,采取先建后補、生態補償、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引導基金等方式,支持民營企業開展特色田園鄉村示范項目建設。運用好都市生態農業專項建設基金,全力支持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和運營。
并且,支持民營企業參與農村垃圾污水治理。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形式吸引市場主體加大對農村污水、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的投入。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農村垃圾、污水治理項目,民營企業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的農業農村環境治理項目,與國有、集體企業投資項目享受同等政策。
此外,加快推進鄉村規劃編制工作。抓緊編制或修編村莊布局規劃,推動鄉村規劃管理全覆蓋。2019年底,基本明確城郊融合類、拓展提升類、特色保護類、整治改善類等村莊分類,完成省級示范縣、示范鄉鎮整體建設規劃,規劃保留村村莊建設規劃,為民營企業投資鄉村建設提供規劃指引。鼓勵民營規劃設計公司參與鄉村振興設計和鄉村規劃服務,提供駐村技術指導。
增強對農業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設生態農業建設專項建設基金
《政策》明確,解決農業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通過財政出資,增加鄭州農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增強擔保實力,擴大擔保信貸規模。落實風險補償和企業轉貸應急周轉基金,由鄭州農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專戶運營。
同時,進一步加大農業類專項基金實施。2019~2021年,每年市級財政安排引導基金20億元,縣(市、區)配套10億元,撬動社會募資2~4倍,投資鄭州市城鄉融合特色田園鄉村示范項目建設,原則上連投三年,三年鄭州都市生態農業建設專項建設基金總規模擬達到300億元,支持鄭州市鄉村振興建設。
此外,《政策》明確將完善地方金融支農體系。組建鄭州農業投資公司,作為設立其他農業金融業態的出資平臺和管理機構,通過對鄭州農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移交劃轉以及逐步設立基金管理、小貸公司,完善非銀農業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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