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等4個城市的蔬菜制品124批次樣品開展了評價性抽檢。其中:抽樣檢驗合格樣品121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本次抽檢中,佳木斯俊梅洗滌化妝品有限公司紅霞超市銷售的標稱茌平縣潤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食用菌(金針菇)(生產日期或批號2018-4-18),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龍沙區喜家樂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沈陽新福記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香菇(生產日期或批號2017-10-19),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齊齊哈爾新瑪特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甘南縣查哈陽農場紅五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靜紅酸菜(生產日期或批號2018-8-27),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據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對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庫存、暫停生產和銷售、召回、下架等風險防控措施。省市場監管局要求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并向有關部門通報不合格食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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