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yè)農村部撤銷含氟蟲胺農藥產品的農藥登記和生產許可。不再受理、批準含高毒農藥產品氟蟲胺以及包括該有效成分的原藥、單劑、復配制劑的登記和登記延續(xù)。
據了解,氟蟲胺屬于全氟辛烷磺酸鹽(PFOS)類產品,在國內主要用于防治紅火蟻,其代謝產物全氟辛烷磺酸高毒、不易分解,易對環(huán)境和人畜造成危害。早在2009年,全氟辛烷磺酸鹽(PFOS)被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受控清單,原環(huán)保部和原農業(yè)部等12部委曾發(fā)文要求確保全部淘汰該類產品。農業(yè)農村部還表示,自2020年1月1日起,國內將禁止使用含氟蟲胺成分的農藥產品。
據了解,氟蟲胺淘汰前,中國每年氟蟲胺用量約占紅火蟻防控農藥總用量的20%。國內主要由廣東和江蘇的3家企業(yè)生產。此次氟蟲胺淘汰后,國內用于防治紅火蟻的替代藥劑包括茚蟲威、氟蟻腙、吡蟲啉、高效氯氰菊酯等其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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