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方案已形成,正在部際間征求意見,有望近期出臺。年內將摸清家底,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還將擴大改革試點,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進程。此外,相關部委正開展重大政策調研督導,抓緊完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制度,稅收、財政、金融、土地等支持政策或相繼推出。
2014年,原農業部等三部門出臺《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進一步提出,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張云華認為,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激發集體資產要素的重要方面,其核心是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此明晰集體及其成員的資產權利,激發集體經營性資產的要素功能,增強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和實力。
農業農村部政策與改革司副司長趙長保23日介紹,2015年以來,我國先后開展三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共確定3個省、50個地市、279個縣為中央試點單位,前兩批129個縣的試點任務已經完成。截至目前,全國超過15萬個村完成了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確認集體成員3億多人,累計向農民股金分紅3251億元。
為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今年底前將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目前各地正在緊鑼密鼓推進。廣東6個國家試點單位均已基本完成清產核資、成員身份確認;湖南、河北等地出臺文件,要求2019年全面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河南、吉林則要求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清產核資。此外,今年將再選擇10個左右省份、30個左右地市、200個左右縣整建制開展試點,力爭將試點范圍覆蓋到80%左右的縣。
值得一提的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有望迎來新突破。數據顯示,自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以來,33個試點縣(市、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已入市地塊1萬余宗,面積9萬余畝,總價款約257億元。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在今年兩會期間表示,待試點進一步推進,土地管理法修改后,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將入法并向全國推廣。
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的《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提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符合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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