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是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在要求。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重點在農村,難點在要素。因此,我們要想方設法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借東風、引外力、注活水,為鄉村振興注入新動能
中國雖大,卻只有兩個地方,一個叫城市,一個叫農村;人口雖多,卻只有兩類人,一是城市居民,一是農村居民。城市和鄉村本是命運共同體,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是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在要求。日前公布的《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提出,到2022年,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基本建成,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力明顯提升。
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重點在農村,難點在要素。業內人士表示,要堅決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等匯聚的良性循環,為鄉村振興注入新動能。
激勵城市人才入鄉
戲好要靠唱戲人,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離不開人才。隨著數以億計的農村人口轉移進城,農村留不住人才的問題越發突出。從部分地區抽樣統計看,務農農民50歲以上的普遍超過90%,農業從業者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普遍占到90%至95%。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認為,解決人才供給問題,要有一套合理的制度安排,既要讓農村想進城謀生的人,在城鎮安居樂業,也要讓城里想為振興鄉村出錢出力的人在農村有為有位,還要讓那些想為家鄉作貢獻的返鄉人士,找到參與鄉村振興的渠道。
總體看,我國仍處于人口由鄉村向城鎮集中的階段,但也出現了農村人口外流放緩趨勢,各種回鄉入鄉現象增多。目前,全國返鄉入鄉人員累計超過780萬人,大中專以上學歷的占40%以上,此現象有力推動了城鄉融合發展。
同時,各地紛紛出臺支持返鄉入鄉創業措施。例如,江西省分宜縣出臺促進人才發展“十六條”,吸引返鄉創業經濟體96家。針對鄉鎮*年輕人才不足的問題,該縣選派科教文衛等領域的381名人才到基層一線,開展技術培訓、崗位交流等。
《意見》提出,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激勵政策,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鼓勵原籍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外出農民工及經商人員回鄉創業興業。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司長廖西元表示,要瞄準高素質經營管理人才、農民創業導師、農民企業家、農業經理人、高素質服務人員等創新創業急需的緊缺人才,激發返鄉入鄉人員創新活力,為農業農村發展注入新動能。
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表示,破解“誰來興村”問題,關鍵是想方設法創造條件,讓農村的機會吸引人、農村的環境留住人,改善農村人力資源結構。推動建立城鄉人才順暢流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要完善城鄉融合貫通的社會保障體系,暢通智力、技術、管理下鄉的通道,引導外出農民工、退伍軍人、農村大中專畢業生等返鄉創業創新,吸引社會各類人才支持服務鄉村,借東風、引外力、注活水,做到“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激活農村土地資源
當前,城鄉二元土地制度是牽動城鄉兩個地理空間和工業農業現代化的關鍵性問題。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長郭曉鳴認為,土地資源是農村*具潛力的自然資源。因此,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上實現突破,無疑是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路徑選擇。從已有實踐看,通過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等一系列關聯性改革行動,不僅能為城市資本打開新的投資渠道,而且能夠激活農村要素資源。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業內對城鄉融合發展的期待。《意見》提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專家認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核心是要夯實土地的產權基礎,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從浙江德清敲響全國“*槌”,再到貴州湄潭率先在西部地區“破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逐步開花結果。在此前的試點中,試點地區積極開展就地入市、調整入市和整治入市,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韓俊此前曾專門調研德清的探索。他介紹,德清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超過1萬畝,如果都上市交易,不僅可為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帶來20億元以上的收入,還能為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提供土地支撐。
“解決地的問題,要破解農村建設用地自己用不了、用不好的困局,盤活農村閑置土地資源。”韓俊說,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許縣級政府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鄉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設用地。同時,長期以來土地出讓收益可以說是“取之于鄉、用之于城”,真正用于農村建設的比重很少,這就需要創新政策機制,加大土地出讓收益對農村建設的支持力度。
完善鄉村金融服務
城鄉融合要有真金白銀的投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葉興慶認為,從資金的角度來看,財政資金、信貸資金、社會資本,在下鄉方面仍然面臨一些體制機制障礙。財政資金應通過以獎代補、產業基金、抵押擔保的方式,發揮杠桿效應;金融支農要適應農業農村的特點,創新金融機構的產品和服務。總體看,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
“據估算,推進城鄉融合、實施鄉村振興,需要投資7萬億元以上,這離不開金融的參與。”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余欣榮說,農村金融要緊盯廣大農民、產業發展和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需求,逐步做到有專門機構、有專業人員、有定制產品、有機制保障。當前,農村金融的重點是加快解決農村抵押擔保難題,結合互聯網、大數據技術,把信用貸款作為發展的主攻方向;農業保險的重點是要發展價格保險、收入保險以及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
長期以來,農村存款大量流向了城市,為城市建設輸送了大量資源,城鄉金融資源配置嚴重失衡。時至今日,縣域金融機構存貸比不高、農村資金外流問題仍然突出。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要加快完善農村金融資源回流機制。今年2月份,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5部門發文,要圍繞農業農村抵質押物、金融機構內部信貸管理機制等,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融資需求。本次《意見》則進一步明確,推動農村信用社和農商行回歸本源,改革村鎮銀行培育發展模式,創新中小銀行和地方銀行金融產品提供機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司長陳亞軍說,完善鄉村金融服務體系,還要加強鄉村信用體系建設,擴大農村抵押物范圍,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城鄉融合發展基金。依法合規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房屋財產權、集體林權抵押融資,以及承包地經營權、集體資產股權等擔保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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