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人民群眾飲茶消費安全,按照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19年度全省農業投入品抽檢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統一部署,4月中旬,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開展了以茶葉生產用藥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抽檢。
執法人員針對我市茶葉生產現狀,在安吉縣和長興縣等茶葉主產區對有關農資經營單位開展農藥隱性成分抽檢,抽檢了以30%呋蟲·異丙威懸浮劑、7%氯氟·啶蟲脒微乳劑等5個主要茶葉用農藥并送省級有關檢測機構檢驗。結果顯示,未檢出農藥隱性成分,結論全部為合格。下一步,各級農業行政執法機構將利用即將得出的農藥質量抽檢結果,認真分析,繼續加強農藥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農藥經營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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