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鎮貧困群眾結對幫扶機制,實現幫扶全覆蓋。”近日,贛州市出臺《贛州市城鎮貧困群眾結對幫扶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完善幫扶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工作。
指導意見明確,經過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識別認定的城鎮貧困群眾為幫扶對象,其中已納入集中供養對象不安排結對幫扶。幫扶方式可分為四大類,其中城區實行網格化結對幫扶,結合城市網格化管理特點,在綜治、創文、創衛網格的基礎上,統籌安排好結對幫扶責任單位和幫扶干部,對公租房、廉租房小區等重點區域要加強結對幫扶工作的力量。非城區實行因地制宜結對幫扶,即在現有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幫扶的基礎上延伸到城鎮貧困群眾的結對幫扶;根據城鎮貧困群眾數量統籌安排結對幫扶。探索政府購買專業社工幫扶,重點對貧困群眾集聚的公租房小區、廉租房小區開展專業社工幫扶,為城鎮貧困群眾提供情感支持、心理疏導、精神慰藉、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專業服務,增強脫貧解困幫扶工作的專業性、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幫扶,引導本地社會組織發揮各種優勢,積極開展對口幫扶及助醫、助教、助學、助殘等脫貧解困活動;引導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開展脫貧解困志愿服務活動;引導慈善組織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城鎮貧困家庭,開展慈善幫扶。
城鎮貧困群眾結對幫扶職責,主要包括組織幫扶干部進門入戶,準確掌握幫扶對象的基本情況、貧困原因、存在問題,核實家庭人口、資源狀況、貧困現狀、致貧原因、勞力狀況、技能技術等情況,逐一分析理出因病、因殘、因學、因住房、因失業等具體致貧原因,實事求是逐戶登記在冊,建立幫扶檔案,制定脫貧解困措施。落實各項幫扶政策舉措,對因病、因子女上學、因無住房導致短期內陷入生活困境的幫扶對象,積極實施醫療保障、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各項對應政策予以幫扶;對就業困難的幫扶對象,以滿足培訓需求為導向引導其參加就業培訓,以服務就業意愿為導向開展就業指導、跟蹤服務;對遭遇困難而其他制度暫時無法保障,或者經過幫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幫扶對象,予以臨時救助幫扶等。堅持扶貧與扶志、扶智、扶勤、扶德并舉,充分調動幫扶對象脫貧解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幫扶對象的自我脫貧解困能力,激發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的內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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