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快推進農藥實名制購銷工作的通知》(浙農專發【2019】22號)文件精神,為創新農藥經營管理方式,助力農業綠色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6月1日起,諸暨市將實行農藥實名制購銷。農藥實名制購銷,是指農戶(購買者)在購買農藥時必須出具個人身份證明或其他已經實現實名制綁定的媒體;農資經營者(銷售者)以浙江省農資經營購銷系統為依托,如實登記購買者姓名、聯系方式以及農藥名稱、用途、數量、日期以及生產企業等信息;縣級農資監管信息化平臺定期進行匯總。實施農藥實名制購買,是完善農藥經營方式、強化農藥經營管理的重要舉措,是改進農藥使用機制、推進農藥減量使用的重要基礎,是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即日起,諸暨市農業農村局將加強農資經營監管,組織開展日常專項監督和執法檢查,督促經營門店規范臺賬記錄、縣級農資監管平臺定期匯總,全面構建“亮證購買、門店記錄、平臺匯總、部門監督”機制,全力助推實行農藥實名制購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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