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寨縣江口鄉新安上屯村民覃先生遇到一件煩心事:他開三輪摩托車運自家蔬菜到雒容鎮銷售,結果車子被城管部門暫扣,且面臨罰款。
“我的車有牌有證,交警查了都沒問題,城管為什么要扣我的車?”覃有點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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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輪車禁入雒容鎮
新鮮蔬菜怎么運?
聽說有老板到雒容鎮上收辣椒,他一大早便用三輪摩托車拉自家種的辣椒到雒容農貿市場。
當天中午12時,賣完辣椒后,覃駕車返家途經盤古路口時,被柳東城管大隊的執法人員攔下。城管人員告知,因他涉嫌在柳東新區新柳大道延長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違反相關規定,遂暫扣其車輛,還將進行罰款。
覃說,因為柳州市不讓三輪摩托車上牌,所以他在外地買了車并上牌,就想用來拉點自家的農產品。平時他出來拉肥料,交警查車,見他有車輛行駛證,就放行了。
覃稱,他家種有兩畝辣椒,產量不多,如果專門請貨車來運,運費太高;如果請面包車來運,就是用客運車拉貨,交警會查。雒容鎮周邊,不少村屯的農戶都種了許多辣椒、豆角等蔬菜,如果不讓開三輪摩托車運輸,種出的蔬菜運不出去賣,以后都不敢種了。
“雒容不給三輪摩托車走,我也不懂有這個規定啊。”覃說,他平時進城,也會看道路標志牌,但他并未看見雒容鎮路口有三輪摩托車禁行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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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容五車禁行
路口標志待完善
來到柳東新區“五車”整治辦公室采訪。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7年12月,柳州市綜治辦、城管、商務委、交通局、工商、質監、交警聯合下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五車整治行動,三輪車(機動車、電動車、人力)等五車,不得在城中區、魚峰區、柳南區、柳北區、柳江區、柳東新區、北部生態新區(陽和工業新區)等城市道路上行駛。
根據相關規定,三輪摩托車走了禁行,要被處以150元至1000元的罰款,柳東新區“五車”整治辦將按*檔即150元對覃先生予以處罰。
對于覃先生反映,他進出雒容鎮的路口沒有看到禁行標志一事,柳東新區“五車”整治辦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之前曾制作一些臨時的警示牌,但都被人或偷或拿,很多都不見了。記者從其出示的一些執法照片上看到,那些放置在道路旁的警示牌,都是臨時木制牌,沒有一處是國標的固定交通警示標志。該工作人員承認,他們確實沒有在進出雒容的路口立有國標的警示標志,但會盡快完善起來。
對于雒容周邊農村多,農產品遭遇運輸難問題,上述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他告訴記者,雒容鎮上的雒容市場,是一個大型農貿集散市場,不少菜農都居住在周邊地區。除4條禁行路段外,上級也建議將禁行改為限行。因此,他們建議限行時間為9:00至21:00,其余時段允許三輪車通行。*近,他們已將這一建議向柳州市“五車”整治辦反映,目前還未得到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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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志不完善
處罰程序不合法
那么,在禁行標志不完善的情況下,柳東新區”五車”整治辦對覃先生的處罰是否成立?
“如果是沒有禁行標志,那么這樣的執法在程序上是存在瑕疵的。”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律師韋建秋表示,雖然柳州市相關部門聯合下發過文件,但是相應的標志標線仍需完善,否則對群眾來說,就存在一個“信息不對等”的問題。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高速公路上的速度不得高于120公里/小時,這是跑高速的人都知道的,但是高速公路的進出口,包括道路路面上,仍然要設置限速交通標志,交警這才算盡到了告知的義務,否則,就不能對駕駛人超速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相應行政處罰。
韋強調,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執法要有依據,執法程序必須合法。如果執法程序上存在瑕疵,那么,就不能進行處罰,否則屬于程序違法。如果城管部門仍據此對三輪車駕駛人進行處罰,駕駛人可依法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來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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