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與國家農業信貸擔保聯盟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合作支持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的通知》要求,加大農牧民金融扶持支持力度,省農業農村廳與省農牧業信貸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強化合作,印發了《青海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合作支持新型職業農牧民發展的通知》(青農科〔2019〕148號),為農牧民提供專業化、精細化的融資擔保服務,支持農牧民發展。
《通知》要求從支持新型職業農牧民融資與嚴格管控業務風險兩個方面聯合開展具體工作,推動我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與農擔公司、各級農廣校開展培訓、宣介及業務對接,深化政擔合作,拓寬農擔業務發展渠道,擴大農擔服務覆蓋面。
一是支持新型職業農牧民融資。一方面探索建立農牧民農擔準入“白名單”。依托新型職業農民信息管理系統,探索建立農牧民農擔準入“白名單”。對“白名單”,農擔公司審核后,按照產業分類和自身風控要求,對提出貸款申請且符合條件的入庫職業農牧民提供貸款擔保。另一方面明確農擔業務標準,其中,農擔服務范圍限定為糧食生產、畜牧水產養殖、設施農業等特色產業,農資、農機、農技等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田基礎設施,以及與農牧業生產直接相關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家庭休閑農牧業、觀光農牧業等農村新業態;擔保對象聚焦家庭農牧場、種養大戶、農牧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小微農業企業等農牧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以及國有農(牧)場中符合條件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同時,對擔保金額、擔保利率及擔保費、擔保流程、優惠政策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二是嚴格管控業務風險。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及時監控新型職業農牧民經營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對惡意欺詐、逃廢債務等失信行為多措并舉,合力懲戒,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對失信人要取消擔保額度授信,取消其享受財政貼費貼息權利,拒絕受理擔保貸款申請;取消其新型職業農牧民認定及享受支農項目資金等權利。
下一步,省農業農村廳將與省農牧業信貸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建立聯動對接工作機制,推動落實各自工作職責,共同研究解決農牧民教育培訓及金融服務支持方面的問題,不斷增強協同支農惠農合力,穩步開展金融服務,支持農牧民發展,以更加務實的舉措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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