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石嘴山市平羅縣自承擔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以來,隨著改革試點任務的協同推進,在宅基地使用過程中,為解決農民“一戶多宅”、私自轉讓和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法占用問題,結合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分類實施予以解決。
一是落實所有權。強化村集體對宅基地的取得、流轉、退出、租賃和審核監管,顯化集體所有權能。
二是保障資格權。實行差異化的確權政策和補償標準,對農戶自愿有償退出的閑置宅基地和房屋,根據農戶需求以保留或放棄宅基地資格權方式予以解決。
三是放活使用權。對農村自建大社區中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不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已取得房地使用權的,通過探索宅基地使用權租賃方式,有效化解農村大社區群眾和非集體經濟成員使用房地產權長期不能辦理的問題。在保障“戶有所居”和村集體主導實施的前提下,鼓勵農民自愿有償轉讓閑置宅基地和房屋或對外租賃發展二三產業,增加經濟收入。
目前,全縣利用宅基地和房屋開展農產品加工流通和餐飲、零售、旅游等共計14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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