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下發了《關于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擇優選擇14個的縣(市、區)作為首批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認定50個示范村、10個示范鄉(鎮)作為全省鄉村治理示范村、鄉(鎮)。
在縣級層面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范,由各級黨委農辦、農業農村部門牽頭,會同組織、宣傳、民政、司法等部門共同推進,試點周期為三年。試點的內容主要包括: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體制,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機制,鄉村治理的組織體系,黨組織領導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路徑,完善基層治理方式,村級權力監督機制,創新村民議事協商形式,現代鄉村治理手段等八個方面的內容。
在村鎮層面開展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其中示范村的創建標準包括:村黨組領導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規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風、鄉村發展充滿活力、農村社會安定有序;示范鄉(鎮)的創建標準包括:鄉村治理工作機制健全、基層管理服務便捷高效、農村公共事務監督有效、鄉村社會治理成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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