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在其公布的《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486號建議的答復》中提到,“總體上,我國各級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已接近80%,在世界上處于較高水平。”這確實是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國農業發展的一個重大成就。
70年來,我國“靠天吃飯”的農業生產方式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是,近年來氣候環境變化導致的自然災害頻發,給農業生產帶來了一定的影響,給一些受災農戶造成了損失。比如,2019年臺風“利奇馬”登陸浙江,作物受災面積17.3萬公頃,絕收約2.2萬公頃。
那么,如何減少、降低自然災害對農戶造成的損失呢?顯然,農業保險是未來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把農業保險列為重要內容,農業保險成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
農業保險作為農戶“保護傘”之困。
近日,我在山東、吉林、寧夏等糧食作物主產區調研時發現,雖然當前政府主導的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較低,但是存在保障程度較低、覆蓋面較小等問題,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絕大部分損失只能由種植戶自己承擔。這嚴重制約了我國農業經營規模化進程——規模越大、風險越高、潛在損失越大。
以我在吉林省松原市的調研來看,當地保費為20元/畝,加上中央、地方各級財政補貼,保費會更低,但是相應的,每畝的保額也比較低,大概300元/畝。這一保額對于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專業合作社等)的含義是不同的,對于前者而言,由于不需要承擔土地流轉費用(大概每畝500-1000元/元),所以這個保額基本可以抵扣前期種植成本;對于后者而言,由于需要支付高額的土地流轉費用和人工費,這一保額就顯得杯水車薪了。
從商業性保險來看,主要是陽光保險、人保。根據我的調研,根據作物不同,費率一般是2-4%,保額較高,*賠償比例可以達到*。以玉米為例,費率為3%,根據繳納保險費不同,保額有533元和800元兩種,前者保費為16元/畝,后者保費為24元/畝。
但是,從投保條件來看,絕大多數種植戶都面臨著難以企及的門檻:一是“種植面積100畝(6.67公頃)以上”。由于我國“人多地少”,即使在東北地區,普通農戶也很難達到(每個家庭農戶平均保有耕地2公頃左右);二是“整地塊連片種植”。由于土地“碎片化”,無論是普通農戶,還是通過土地流轉實現規模化經營的家庭農場、農業專業合作社,都面臨著土地分散問題,進而導致投保過程中難以測產。基于以上兩點,各種類型的種植戶,很難跨越商業保險投保的門檻。
簡言之,現代農業發展不足、農業規模化程度不足、農業單位產值較低、政府支持力度小、農業保險法缺位等因素,制約了中國農業保險的發展。
以“虛擬土地”破解土地分散問題。
那么,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讓農業保險真正成為農戶的“保護傘”呢?
一是創新“虛擬土地”制度,破解土地分散問題。所謂“虛擬土地”是指以村為單位,每個農戶所持有土地產權證中規定的土地數量只是一個數字以及轉讓、收益等的憑證,并不實際指代某一塊土地,如果有個別農戶想要耕種土地,則另劃定一個區域將這類農戶進行集中。
農地“三權分置”改革后,單純的土地確權與土地流轉無法從根本上破除土地“碎片化”、“地權固化”、抵押物處置等問題。“虛擬土地”制度不但可以降低土地產權保護和農戶流轉意愿所帶來的交易成本,實現農地規模化經營,而且有利于農地抵押違約后的抵押物處置。
二是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業單位面積產值。伴隨著消費觀念轉變以及生活水平提升,人們對食品安全越來越重視,這為生態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契機。通過發展生態農業,也可以將糧食從無差異化的低附加值產品轉變為綠色、有機的高附加值產品,從而提升家庭經營農戶的收益。
三是如前文所述,增加政府財政支持力度,完善農業保險制度。《農業保險條例》指出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具體而言,可以推進政府財政資金投入,協助商業保險機構分散農業保險的風險,從而提升商業性農業保險機構的承保意愿和生存發展能力。
總之,我們需要多管齊下,切實消除農戶的心理障礙,讓農業保險真正為農民生產活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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