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新措施
1.全新的《環境保護稅法》,是我國*個專門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體現“綠色稅制”的法律。
2.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寫入河長制,明確了排污許可證書中應當載明的內容。
3.全新的《核安全法》,為維護國家核安全,防止核恐怖主義做出法律保證。
4.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2018年在全國試行,誰損害環境,誰將付出慘痛的經濟代價。
5.《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2018年全面實施,審錢又審“綠”將成常態。
新部署·新任務
1.根據《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國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全面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
2.按照國家要求,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根據中央深改組通過的《跨地區環保機構試點方案》的部署,2018年,跨地區的大氣污染防治機構、按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機構設置工作有望推進。
4.按照《禁止洋垃圾入境 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部署,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修訂《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限定固體廢物進口口岸,減少固體廢物進口口岸數量。
5.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2018年進入全面普查階段。普查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等,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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