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檢驗檢疫局中衛辦事處審核了一例計劃出口荷蘭的預包裝枸杞干果食品標簽,工作人員發現,該標簽中未體現過敏源信息,存在不符合歐盟食品標示法規要求的風險。
按照歐盟食品標示法規要求,所有預包裝食品配料表中需對“過敏源”存在情況進行標示,并采用不同字體以突顯過敏源信息。歐盟規定的食品過敏源一共有14種,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根據法規要求,固體食品中過敏源含量超過10mg/kg,液體食品過敏源含量超過10mg/L的均需進行標注。因此,若該批枸杞干果中二氧化硫含量超過10mg/kg,則標簽中應標示存在過敏源二氧化硫。
據統計,2017年,寧夏枸杞干果出口歐盟批次占全年出口總批次40%以上,貨重超3055噸,占全年出口總貨重一半以上。寧夏檢驗檢疫局有關工作人員提醒,枸杞企業若以預包裝形式出口歐盟,企業需注意因標簽內容不合格而遭受損失。出口企業應密切關注出口國家標簽及過敏源管理規定的變化,多渠道搜集食品標簽相關法規要求及變化,同時加強標簽審核,確保標簽既體現產品實際情況,更符合輸入國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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