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貫徹新發展理念,勇于推動“三農”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發生了歷史性變革。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述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問題。會議強調必須創新鄉村治理體系,走鄉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社區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礎,事關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政治穩定大局。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協同共治已經成為創新鄉村治理體系的重要路徑選擇,并在農村社區建設中加以實踐和運用。
充分吸收各方力量,實現治理主體齊抓共管。
作為國家治理、社會建設基礎環節的社區建設要取得實效,必須要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公民的合作與互動。因為,共同體的演變史使得今日之社區更加具有建構性,既非純粹的國家領域、市場領域,也非純粹的社會領域,而是一個國家、市場與社會同時在場的領域,是國家基層政權建設、市場化契約關系和圍繞日常生活的社會整合三者共同交織的場域。這使得充分吸收國家、市場、社會等多方力量共同參與,實現多元治理主體對社區公共事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合理分工、協同共治,成為農村社區建設協同治理的重要內容和策略。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保證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加強社會各種力量的合作協調”。首先,必須繼續發揮黨委政府在農村社區建設中的主導作用。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黨,必須加強和改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提高新時代黨領導農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其次,必須高度重視農村社會組織的培育和發展。事實上,農村社會組織的存在,有助于社區居民相互之間養成自助—互助精神,也有助于社區資源的有效整合,激發社區居民自力更生解決自身問題、實現自我發展。*后,必須大力培育新型農村居民的社區參與意識。社區治理要求國家與社會及群眾之間保持良好的互動與合作,因此農村社區建設與治理是一個上下互動、雙向運行的管理過程,既要發揮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導作用,也要有農村居民自下而上的參與。通過激發農村居民參與農村社區建設與治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強化其作為社會主體的自我意識、自主精神和參與意識,積極投身農村社區公共事務治理。
全面理解治理目標,實現治理內容協同推進。
現代意義上的社區,其內涵和外延早已突破傳統社會生活共同體,具有工具和價值的雙重含義。一方面,面對工業革命所造成的種種社會問題,社區作為政府應對社會問題的手段和單位,應通過建設和創新社區組織和體制、通過向鄉村提供公共服務,滿足部分在現代社會轉型過程中容易被忽略的人民群眾的需求,實現鄉村的振興;另一方面,面對人們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容易產生的精神失落現象,社區可以通過其成員參與本社區的公共事務,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和社會交往,重建人們的精神家園。與之相應,社區建設也就具有雙重目標,既要實現物質層面的社區治理體制、社區公共服務,以應對工業革命、城市化、市場化和經濟全球化所滋生的社會問題,更要豐富發展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二者缺一不可。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當前,市場化和國家現代化戰略的深入推進帶給農村社區越來越多的開放性、流動性、異質性、變化性。一方面,傳統社會親密無間、相互信任、守望相助、休戚與共的生活共同體的整合功能正在逐漸消退;另一方面,農村在人口結構、文化結構、職業結構、階層結構方面與城市相比仍處于相對落后的地位,創新鄉村治理體系成為時代發展的緊迫任務。與城市社區僅是單純的生活共同體不同,農村社區不僅是人們居于其間的生活場域,也是人們生產的場域,天然地具有發展經濟、改善生活、提供服務的多層內涵。這就使得農村社區建設也因此具有多重任務,既要加強管理,推動生產生活的改善發展,又要完善服務,實現社區文明繁榮發展。數千年中華文明所締造的總體性社會特點使得中國社會各種事物聯系異常緊密,費孝通指出,“中國的社會變動,必須在整體變動下進行,單一因素的變動非常困難”。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堅持走協同治理的道路。正是鑒于現代社區所擔負的使命和中國農村的發展實際,要求我們“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的要求,進一步豐富了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工作的內容。其中,“管理”是基礎,從制度層面要求對社區的組織體制、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等社區治理體制進行改革創新以實現“管理有序”的社區治理現代化之功能;“服務”是核心,從制度層面要求對社區服務體制進行改革創新以實現“服務完善”之功能;而“文化”是根本目的,要求以社區“文明祥和”的愿景和目標重建人們的社區意識,給人們提供更好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這三方面構成未來農村社區建設的三大支柱,缺一不可,農村社區建設應當圍繞社區治理能力和治理體制、服務能力與服務體制、文化建設與價值重構三方面內容展開,實現制度、功能、文化的協同推進。
有效健全治理體系,實現治理機制協同融合。
十九大報告強調,“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作為一種全新的公共事務管理模式,治理包含了豐富的含義,它強調應當由黨委政府、社區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等多元行為主體來提供社會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并認為治理成功的關鍵取決于包括政府在內的社會網絡組織的構建、信任關系的形成與合作方式的建立。因此,治理機制協同融合是“多中心協同治理”的核心和精髓,將治理具象化為政府與社會各種力量通過面對面的合作方式組成的網狀管理系統,切實提高其有效性。而要激發農村社區治理活力,同樣要做到不同農村社區治理資源或治理機制的優化配置。激發農村居民自主行動的意愿和能力,注重將現代治理理念、手段、模式與傳統資源相結合,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健全和創新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嚴肅查處侵犯農民利益的“微腐敗”,積極營造農村社區的法治氛圍,樹立法治理念,增強法治思維;加強村規民約和道德規范,強化道德教化,挖掘和激發鄉賢能人的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機制,以加強農村社區公共事務、公共行政、居民生活等方面治理,著力構建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的多維協同融合治理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為此,我們必須進一步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鄉鎮服務型政府建設,發揮好基層黨組織在農村各類經濟、社會組織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組織民主制度,形成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鄉村治理機制,依法開展村民自治實踐,探索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有效實現形式,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完善多元共治的農村社區治理結構。未來農村社區建設,在繼續發揮黨委政府作用的同時,必須充分發揮政府以外的包括農村社區自治組織、民間組織、社會機構等在內的多元治理主體在公共事務治理方式方法上的優勢,以實現共贏為目標,充分整合行政、經濟、文化、法律等手段,在達成參與者共識、共同利益和公共認同的基礎上進行立體聯動,使農村社區治理更加科學高效。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