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下發《平羅縣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2018年工作要點》,要求10月底前形成專題總結報告,11月底前形成寧夏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總結報告,提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成果推廣和修改法律法規及政策的意見建議。
據了解,寧夏廳分別從規劃、確權、審批等方面加強對平羅縣的指導。在規劃方面,加快推進40個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實施工作,進一步優化調整村莊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指導平羅縣依規劃開發利用土地,保障用地規劃和計劃需求;在確權方面,加快推進農村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籍調查和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梳理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在審批方面,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開辟綠色通道,下放農村宅基地審批權限,提高審批效率,落實相關審批、占補平衡和項目支持政策。
同時,寧夏廳對改革試點任務進行細化。其一,在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中,重點指導平羅縣在統籌縮小征地范圍與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用地項目公共利益認定機制、完善征地民主協商程序和征地補償標準、建立被征地農民多元保障機制、加大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解決機制等方面的探索。
其二,在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工作中,重點指導平羅縣統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與盤活利用閑置農房和宅基地、明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用途、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途徑、明確入市的條件及程序。
其三,在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中,重點指導平羅縣在完善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和有償使用機制、制定零星分散宅基地騰退節余建設用地指標調整使用辦法、建立宅基地批后監管機制和宅基地“三權分置”等方面的探索,并要求10月底前形成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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