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浙江臨安作為浙江省9個重點林業區之一,從20世紀80年代初實行林權制度改革以來,始終堅持穩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不動搖,先后經歷林業“三定”、山林延包和全面深化改革三個階段,促進了林業產權制度進一步完善和林業生產力提高,為臨安營造“林城相融、林水相依、林園相映”生態環境打下堅實基礎,臨安也先后榮獲中國竹子之鄉、中國山核桃之鄉、全國林業標準化示范市(縣)、國家森林城市等諸多榮譽。
改革開放前,臨安林權制度雖歷經多次改革,但仍存在林權不穩等問題。1981年10月,臨安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保護森林發展林業若干問題決定》精神,在西天目鄉(現天目山鎮)開展穩定山權林權、劃定社員自留山、落實林業生產責任制的林業“三定”試點,拉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序幕。1982年12月,“三定”工作結束。在此后6年內,相繼實行較大規模山林承包到戶和穩定、完善山林責任制工作,實現山定界、林定權、人定心,調動全縣農民生產積極性。1990年8月,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重視和加強林業生產責任制完善工作》文件精神,臨安開始完善山林責任制工作,以石瑞鄉(現河橋鎮)為試點。完善林業生產責任制工作歷時一年。1994年,縣政府以東天目鄉梅家村(現太湖源鎮東天目村)、紫水鄉城后村(現潛川鎮城后村)為試點,在全縣90%以上鄉村林場推行林業股份合作制以促進林業經濟發展。隨著“集體有山無力開發,群眾有力無山開發”矛盾突顯,1998年3月,市政府在河橋鄉首益村(現河橋鎮中鑫村)開展建立和完善山林流轉機制試點,大力推進集體統管山流轉,使集體統管山和農戶手中閑置林地進入市場。
進入新世紀,*輪山林承包期陸續到期,而山林對農民重要性日益突出,尤其是臨安兩昌地區承包山核桃等經濟林是農民收入主要來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征求意見和省林業廳相關精神,2001年7月,臨安開展延長山林承包期、核發“林權證”工作,*湍口鎮軍建村(現湍口鎮雪山村)試點,全市實行山林承包期延長50年不變政策。其實早在1993年,新橋鄉(現清涼峰鎮)黨委就提出山核桃林“誰種誰有,50年不變”,并以鄉黨代會和人代會決議形式予以確認。2002年12月,山林延包工作基本完成。這項屬全省首創的完善林權制度改革,起到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重大作用。
隨著臨安林業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發展,林權制度依然存在集體統管山保留面積不達標、林權登記不徹底、要素市場不健全等問題。2008年,臨安市委、市政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開始新一輪林權制度改革,臨安也被列為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示范區。2009年,臨安正式實施以明晰產權為核心,規范流轉為重點,林權抵押貸款為突破的新一輪改革。通過3年努力,2011年底,改革工作基本結束,并取得顯著成效。臨安當年全市林業總產值*突破100億元,成為全省8個“林業產業百億強縣”之一。2012年,臨安明晰山林產權工作基本完成,累計完成集體林地確權19.49萬公頃,完成發放林權證換發10萬余本。2017年,臨安實現林業產業總產值181.84億元。
在完善主體改革同時,臨安還通過設立管理機構,強化林權服務;以林權抵押貸款為重點,大力推進林業金融改革;開展林業政策性保險,全面提升林業抗風險能力;建設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等形式同步大力推進配套綜合改革,呈現出林農主體、能者牽頭、多方參與的發展格局,產業覆蓋逐步擴大,服務領域得到拓展,經營能力不斷增強。
臨安林權制度改革,在帶動經濟效益同時,也促進臨安生態環境明顯改善。2013年5月21日,時任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在國際太湖文化論壇年會致辭中,對太湖源鎮白沙村給予高度評價:“白沙村生態建設成果是習近平主席在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期間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生動闡釋”。白沙村從以“賣山頭”到“賣山貨”再到“賣生態”,從“砍樹”到“售產品”再到“看樹”的發展演變過程,成為臨安林權制度改革進而帶動經濟生態效益雙豐收的縮影。原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各司局負責人等先后多次來臨安調研林改工作并給予高度評價。《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華社、《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科技日報》《中國青年報》《農民日報》《法制日報》等中央媒體也紛紛報道臨安林改工作,臨安林改經驗也在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百縣經驗交流會上作交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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